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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日报数字报

我市切实强化六项工作措施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

2018-09-11 16:44:40
来源:韶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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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着力强化六项工作措施,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
  
  强化组织领导,着力提高政治站位
  
  市委、市政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动员部署、升温加压,形成了全市各级思想认识统一、步调协调一致、上下齐抓共管的扫黑除恶工作新格局。
  
  我市主要领导亲自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针对全市扫黑除恶存在的问题和工作短板,市委书记莫高义、市长殷焕明连续作出批示,强调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实现工作新突破,并身体力行,深入各地各部门调研督导,了解实情,加油鼓劲。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分析存在问题,查找问题原因,研究应对之策,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加压动员,推动各项措施落实。
  
  市四套班子成员合力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市领导同志联系指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确定市四套班子成员每人必须挂点联系一个县(市、区)或一个成员单位,挂点领导必须带着问题、任务、线索、案件等4个清单,定期到联系点调查研究、现场办公,解决存在问题,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督促工作落实。
  
  机构专班强力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8月3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后,我市进一步调整和充实了市扫黑除恶办的领导力量,由市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兼任市扫黑除恶办主任。新组建了督导组、宣传组,明确了工作职能,细化工作任务,形成了责任明确、各司其职的工作体系。各县(市、区)也参照市的做法,调整充实了扫黑除恶机构的力量,为全市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强化线索摸排,着力拓宽线源渠道
  
  我市严格落实线索摸排“过筛子”“四个100%”“两查三对比”的要求,积极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加大线索摸排力度。
  
  我市强化了线索摸排责任落实制度。市、县纪委监委全面启动工作约谈机制,对线索摸排工作滞后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工作约谈,加大工作跟踪问效力度,取得良好的效果,被约谈单位的被动局面已快速扭转。
  
  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线索。制定了《韶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明确举报最高奖励15万元,并向社会广泛宣传。最近,在省督导组的具体指导下,规范了全市各地各部门接受群众举报的方式和场所,明确规定接受群众举报场所一律不得安排在公安机关办公区域内,有效消除了群众的疑虑,调动了群众举报的积极性。
  
  同时,我市加强了重点行业领域的线索排查。公安机关结合智慧新警务,综合利用传统侦查措施和技侦、网侦、狱侦、特情等秘密手段深挖扩线,加强对已有线索的分析研判,挖掘一批高质量线索,进行深度经营、精准打击;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主渠道、巡察“利剑”、派驻“探头”等作用,对每条问题线索“挂号建账、对号结账”,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逐案筛查等联动机制;组织部门通过“六对接六查找”,对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和侵吞集体资产等4类黑恶势力作为排查重点,深挖线索;信访部门开展“回头看”活动,对近年以来各类信访事项进行全面排查,挖掘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专业研判、集中核查。截至8月31日,全市摸排线索数、有效线索数,对比7月底,分别增长了57.9%、58.1%。
  
  强化案件攻坚,着力增强打击效果
  
  我市进一步完善了协调联动机制,集中优势力量,实施专案打击,加大涉黑涉恶案件查处力度,公检法协调联动,加快重点案件侦办形成攻坚克难的强大合力。
  
  市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员成立扫黑专业队,负责专案的侦办和线索核查,严格按照涉黑案件认定标准,综合运用“上提一级”“异地用警”“专案专办”等侦查模式和并案侦查、提级管辖、指定管辖等措施,集中力量推进涉黑案件攻坚。
  
  市纪委监委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脱贫攻坚、新农村建设、自然资源等重点领域,建立了问题发现、责任追究、说情干预行为调查等7项工作机制,实行专案专办、定期跟踪、领导包案、重点突破,从严从快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我市建立了案件会商制度,加强公、检、法部门的协调联动,多次召开案件协调会议,准确适用“两高两部”指导意见,统一执法认识和司法尺度,依法加快推进相关涉黑涉恶案件的侦诉审工作,确保取得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截至8月31日,全市立涉黑恶案件数、破案数,同比增长了26.8%、23.3%。
  
  强化宣传发动,着力扩大舆论攻势
  
  我市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工作统筹力度,加强社会面宣传,深化典型成果宣传,结合重点工作宣传,迅速掀起了新一轮宣传热潮。
  
  我市组建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统筹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近日在浈江区、武江区等地开展了多场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参加活动人数达到7.3万人,掀起了新一波扫黑除恶宣传高潮。
  
  截至目前,全市派发《公开信》等各类宣传单张176万多份,发送宣传短信1263多万条,悬挂横幅、张贴标语9.6万多条。通过开展媒体宣传、阵地宣传、重点宣传、创新宣传等宣传活动,实现城乡扫黑除恶宣传全覆盖,有效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我市利用电视、广播、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持续发布扫黑除恶工作最新信息,扩大扫黑除恶工作影响力。目前,全市共报道刊发稿件1112篇,新媒体推送信息3690条,播放公益宣传片5.3万条次。纪检监察机关、政法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新闻媒体,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深度报道专项斗争的成果和典型案例,用实实在在的斗争成果教育群众、引导群众。
  
  同时,结合重点工作宣传。各县(市、区)把扫黑除恶宣传与“七五”普法、创文巩卫、综治创平、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发展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民间文艺活动为载体,编演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文艺节目,通过送戏下乡、街道公演等形式开展巡回演出,寓教于乐,增强宣传效果。
  
  强化综合治理,着力巩固斗争成效
  
  我市注重边打边建,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部门监管结合起来,不断巩固专项斗争成效。
  
  我市开展了村级换届“回头看”专项工作。组织、民政部门开展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大排查,对8个问题突出村,市县镇三级安排了13名挂点领导、选派了46名干部组建8个专项工作组驻村集中整治。
  
  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我市统筹各地各部门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思路,从体制机制上采取源头预防措施,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如公安机关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飓风2018”专项行动,今年1至8月全市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12.69%,破获刑事案件同比上升40.48%;司法行政机关抓好精神障碍者救治救助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各项指标比去年有较大提升;市民政局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民政服务机构专项检查治理等工作结合起来,开展了一系列行业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
  
  我市强力推进重点地区的挂牌整治工作。最近,被省综治委列为2017年社会治安挂牌重点整治的浈江区,通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飓风2018”和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等各类专项打击整治行动,集中整治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治安突出问题,于今年8月顺利摘牌;被市综治委挂牌整治的曲江区,针对存在的重点问题,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力推进5个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强化督导检查,着力推动责任落实
  
  我市进一步健全工作督导机制,加强工作督导,以督导压实政治责任,倒逼各项措施落实见效。
  
  一是开展巡察督导。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市、县两级巡察内容,纳入政法系统政治督察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巡察,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开展定期督导。由市直有关成员单位牵头,组建10个督导组,对县(市、区)及成员单位进行常态化的对口督导。三是开展专项督导。由市扫黑除恶办牵头,组织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组织部、纪委监委、公安等部门领导带队组成的专项督导组,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四是开展重点督导。由市扫黑除恶办抽调政法单位人员,对省、市领导批示的重点案件进行重点督办。目前,全市已完成了对10个县(市、区)的3轮督导检查,所有成员单位之间已完成了1轮对口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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